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是对全省工程造价实行统一管理的机构。省编委于1979年10月16日以甘编(1979)107号文批准成立“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管理站”,是工程造价专门管理机构,为县级事业单位;1990年省编委以甘编(1990 )116号文批准,将原“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管理站”更名为现在的“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并赋于行政职能,负责我省工程造价的定额、费用价格制定、审查、发布、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的统一管理;2008年省编委以甘机编办通字(2008)133号文,对我站人员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同意我站事业编制25名;2009年省公务员领导小组以甘公组发(2009)2号文批准,同意我站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参照公务员管理。
我站现设六个科室 :办公室、建筑管理科、安装市政管理科、造价管理科、资质管理科、信息管理科。
在省建设厅的领导下,负责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法规、规章制度的起草、报批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实施国家授权的全国统一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省统一计价依据、计价办法、工期定额,并对计价活动监督管理;对采用本省统一计价依据开发并使用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组织鉴定;
五、负责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甘备案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执业单位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核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
七、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的信息管理,组织市、州、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及合同价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必要的技术鉴定;
九、依法对上述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承办省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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